坐火车不可以带宠物狗吗?
可以,但是要办理托运手续! 铁路总公司在2015年发布了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其中明确将“活动物”列为危险货物之一进行运输管理,并详细制定了相关的运输规则和技术要求。 根据《规定》,办理动物托运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、具备国家有关动物检疫规定要求的动植物检疫证书;
2、具备运输所需的动物检疫证明文件,包括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(出证日期不超过7天)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材料;
3、托运的危险品包装容器完好,装载平稳、牢固可靠,能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危险物品污染地面;
4、托运人应当提供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的说明材料,并提供安全注意事项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旅客需要携带宠物乘车且符合相关条件,可提前到当地火车站或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售票点办理托运手续。
办理时,应携带动物及其检疫证明,到列车出发前的4个小时前到达办理地点。 根据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:“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、证券、重要证件、危险品等。”即使是办理完相关的托运手续,也不能直接将宠物放在行李车上,而应该放置在指定的位置,否则会构成违法行为。根据《铁路法》第五节第四十三条规定:“违反本法有关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铁路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罚款;造成损失的,承担赔偿责任;情节严重的,吊销运输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: “(一)擅自承运危险物品的; ”